对金融市场基建的监察:《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的目的,是协助促进对香港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性,或对香港发挥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起重要作用的结算及交收系统的整体安全和效率。该条例赋权金融管理专员指定及监察该等结算及交收系统,...
日期:2016-03-24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为配合国际趋势,香港历年来已制定和发展本地的金融服务监管制度。主要监管机构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分别负责监管银行业、证券...
日期:2016-03-24香港是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机构和市场紧密联系,为本地和海外的客户及投资者提供各类投资产品及服务。香港金融市场的特色是流通量高,市场在有效和具透明度的监管下运作,各项监管规例都符合国际标准。...
日期:201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