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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版业概况

  概览

  香港是亚洲区的出版中心,印刷业非常发达,为出版业提供有力的支援。香港言论自由,对传媒抱持开放态度,是国际着名出版物荟萃的重要原因。

  多家国际性报章、杂志及书籍出版商在香港设有地区办事处。

  香港完善的通讯网络有利出版业发展。例如,国际出版商可以借助卫星通讯把文稿及高质素图像传送至香港,制作亚洲版书刊。

  电子书热潮横扫全球,香港出版业也积极配合这股数码化趋势。2013年,电子书销售平台「超阅网」在香港成立。

  业界数据

表: 业界数据

  服务范围

  出版业的制品可分为以下数类:

  报章杂志:香港的报章杂志多种多样,有中文、英文及其他语文版本,由本地及国际出版商出版。不少国际出版商以香港为基地,处理改编、印刷、广告销售及订阅等工作。

  书籍:由本地及国际出版商出版,包括大众化书籍、教科书、参考书,以及专门书籍。

  非书籍出版物:主要包括增长迅速的电子出版业产品,如多媒体唯读光碟及网上出版物等。

  服务提供者

  报章杂志出版商

  香港是不少地区刊物的基地,很多国际传媒机构在港设有办事处。例如,《亚洲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今日美国》国际版、《纽约时报》以及日经商业出版社也在香港设立地区办事处。

  一些专门出版商制作商贸刊物,在本地或国际发行。这些出版商不少也是展览会主办机构。

  书籍出版商

  在香港营运的国际书籍出版商包括牛津大学出版社、培生朗文、读者文摘和麦美伦。这些出版社除了为香港市场制作、推广和发行书籍外,亦把书籍出口到世界各地的姊妹公司。

  近年来,不少外文书籍已有中译本,包括管理、个人理财、自我增值等书籍,亦有漫画及流行小说,特别是曾经改编拍成电影或电视剧的作品。

  非书籍出版商

  唯读光碟出版日受重视。不少出版社将书籍以光碟形式发行,取其方便储存、搜寻和检索。多媒体唯读光碟的书目多属教育及参考类别。

  网上出版亦渐趋普及。越来越多杂志、地区报章、本地报章及通讯社发展开设网站,亦有不少纯粹的网上出版商。网上搜寻器巨擘谷歌(Google)在香港设有办事处,其网上书店提供数以百万计的书目。

  服务输出

  2014年,香港的印刷品出口达19.23亿美元,较2013年上升5.9%。美国、英国、中国内地及澳洲市场合占香港印刷品总出口超过六成。

表: 香港印刷品出口表现

  香港是个主要的中文书刊出版中心。本港一些中文报章及杂志也在台湾、中国内地以及海外华人社区发行。

  业界发展及市场前景

  中国内地入世后的市场开放措施,仅限于中外合资出版机构的成立及刊物发行,仍不允许外商(包括港商)在内地成立独资出版或进口公司。目前香港公司的参与方式主要是通过版权贸易开拓内地市场,以及与内地出版公司就进口及发行事宜建立联系。内地市场的巨大潜力已成为全球的焦点。香港出版商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将中国内地的资讯输往世界各地。他们亦可把握机会,向有意来华建立或扩展业务的外商销售贸易刊物。不过,香港出版商正面对许多挑战,例如业内人才不足、租金飞涨令实体书店难以经营等。

  每年一度的香港书展是香港出版业的盛事,吸引来自香港、台湾、中国内地以及世界各地的出版商、图书销售商、发行商、作家及读者参与。随着香港书展2015展开的「文化七月 悦读夏季」活动,为期1个月,在香港各区举办了200多场讲座及其他文化活动。2015年,共有580多家来自33个国家及地区的商号参加香港书展,吸引了超过100万人到场参观。

  电子书热潮横扫全球,香港出版业也积极配合这股数码化趋势。2013年,香港多家中文出版商,包括联合电子出版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以及中华书局共同推出电子书分销平台「超阅网」,读者可以透过流动应用程式及个人电脑上网购买电子书及印刷书。回应电子书日益普及的趋势,香港书展2015继续为电子出版业设立专区,吸引22家商号在该区参展。

  香港的印刷业十分发达,为本港出版业提供有力的支援。不过,许多本地印刷公司已把厂房迁往珠江三角洲。详情请参阅本局的《香港印刷业概况》一文。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

  CEPA降低了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印刷服务市场的门槛。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活动的外商在内地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CEPA下,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其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则比照内地企业实行,由1,000万元人民币大幅降至150万元人民币。

  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占少数股权的合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业务。CEPA《补充协议十》进一步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作企业,从事出版及其他印刷业务,惟内地方投资者应当占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若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横琴试点设立合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其拥有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70%。《补充协议十》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印刷及其辅助服务,增加了港商营运的灵活性。

  现时,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图书的校对、设计、排版等印前工作。在《补充协议十》,内地承诺简化香港图书进口审批程序,建立香港图书进口绿色通道。

  截至2015年8月底,共有115家印刷公司获发《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文章标题:香港出版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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