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4年5月,前海跨境贷完成备案金额累计达271亿元人民币,其中2014年以来跨境人民币贷款共备案143亿元。
一、政策支持
1、《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
2、《关于印发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银发[2012]173号)。
3、《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政策摘要
跨境人民币贷款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
贷款期限、利率自主确定
贷款发放前向深圳人行备案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用途应符合前海产业发展目录要求,优先支持用于进口及其它对外支付的贷款需求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房产等
三、跨境贷知识
1、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是什么?
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投资的企业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2、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的用途有哪些?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应符合前海产业发展目录要求,优先支持用于进口机其他对外支付的贷款需求。重点是"四个不得":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房产。确保跨境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
3、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是怎样的?
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在贷款发放前向人行备案。
4、跨境贷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境内结算银行为借款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存款利率按照活期利率.
(2)贷款资金入账前,借款企业应先结算银行提交贷款合同、资金使用说明书及人行备案表。
(3)贷款资金使用前,借款企业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相关资金用途证明材料(采购合同或发票)。
(4)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根据相关规定,以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形式,为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5)借款企业及其境内结算银行按规定对跨境人民币贷款进行国际收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