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香港向导 > 香港政府 > 正文

香港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

香港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源自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警方投诉事宜常务小组。于1986年,当时的总督把常务小组改组为一个非法定但独立的投诉警方事宜监察委员会。委员会于1994年12月改称为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警监会)

  当局于1996年7月向当时的立法局提交条例草案,旨在使警监会成为法定机构,藉以为警监会提供法律依据,使之可履行其职能。由于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通过了多项当局无法接受的修正案,当时的保安司于1997年6月撤回该条例草案。

  十年之后,即2007年7月,当局再次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把原有的警监会转为法定机构,并就其职能、权力和运作订定条文。立法会经过九个月的审议,最终于2008年7月通过了《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

  条例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原有的警监会亦于同日转为法定机构,并改称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

  抱负、使命和价值观

  抱负

  一个公平、公正、对公众问责的投诉警察制度

  使命

  确保对警方的投诉能公平公正、有效率、具透明度地处理,并对警队工作提供改善建议,以提高服务质素及向公众问责

  价值观

  独立

  公正

  诚信

  架构图

香港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架构图

  香港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10楼1006-10室

  电话:2524 3841

  传真: 2525 8042 2524 1801

  电邮:enq@ipcc.gov.hk

  网站:http://www.ipcc.gov.hk/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 – 下午1:00 下午2:00 – 下午5:15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


上一篇: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
下一篇:香港策略发展委员会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