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港旅游或过境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规定,可获考虑批准:
申请人来港的真正目的并无疑问;
申请人备有足够旅费支付留港期间的费用而无须在港工作;以及
除过境前往中国内地或澳门外,申请过境签证/进入许可的人士必须持有前往目的地的续程车/船/机票。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免签证访港期限,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事务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事务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希为留意。
文章标题:香港旅游签证申请资格
关键词阅读:香港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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