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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关税查询

向工业贸易署查询关税数据的人士应注意下列事项:

1. 所有货物都可按照「货物名称及编号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分类。

2. 某种货物可能有数项适用的协调制度编号。

3. 属不同的协调制度编号的货物可能会有不同的关税率。

4. 各地的当局可能对某种货物作出不同的分类。

5. 货物进口国/地方的海关当局拥有给予某种货物协调制度编号的最终决定权。

6. 某种货物最终的协调制度编号,应向进口国/地方的海关当局或通过相关的进口商/买家取得。

7. 工业贸易署并非决定货物协调制度编号的机构。

8. 就本港对货物的协调制度编号分类,政府统计处贸易分类组(电话:28771818)可提供参考意见。

向本署查询关税率时,查询者必须提供所有货物的协调制度编号。本署只会就各协调制度编号向查询者提供相关的关税数据。

商号亦可登入欧洲委员会的网站,查阅欧洲联盟的关税资料。

关于美国的关税资料,商号可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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