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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经营别称或商业化名DBA

  所谓美国公司经营别称,或者别名,商业化名,英文doing business as,简写DBA,是指不同于公司注册名称的其他名称,别称。在英美法系的很多国家或地区,商业化名的使用时很常见的一种经营方式,如在香港,可以注册业务名称,该名称是不同以公司注册名称的别名。

  注册经营别称是一个最简单和经济的方式,让企业以一个新的名称来运作,而无需重新成立公司。你可以用经营别称来收款,打广告,以及其他需要展现你名字的地方。

  为什么要注册经营别称?

  1、不想以注册的名字经营

  2、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来说,注册经营别称可以让你不必用你的人名,而是一个公司名来经营,这样更具可信度。

  3、可以让一个公司主体来运营多项业务,而不必为每项业务成立新的公司。

  如您公司的注册名称为XXX Inc.,同时经营咨询,服装,餐饮,进出口等多种业务, 您可以XXX Inc.的名义同时注册XXX咨询Inc.,XXX服装Inc.,XXX餐饮Inc.,XXX进出口Inc.等多个经营别称。

  经营别称DBA的不利之处:

  1、通常来说DBA只是在本县或市注册,那么你只能在本县或市以这个名称来经营,要想到其他县市经营,你还得要当地注册;

  2、独资企业以这个别称来经营,他的个人财产是得不到保护的。

  申请DBA

  经营别称可能需要在州或县, 甚至州县两级政府注册。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地区还要求将经营别称在当地报纸上公之于众。

  注册经营别称(DBA)会限制他人使用相同名称吗?

  总的来说,注册经营别称(DBA)并不保障您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许多州都允许他人注册已存在的经营别称。 如果您想拥有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要申请相关商标。


文章标题:美国公司经营别称或商业化名DBA

关键词阅读: 美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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