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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油中的有害物质

消委会对巿面上不同品牌指甲油进行测试,发现部份牌子含有对人体有害的苯(Benzene)、甲醇(Methanol)及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学物 (DEHP-Di(2-ethyl hexyl) phthalat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苯是禁用物质,化妆品中甲醇含量亦不应超过0.2%。

此外,欧盟76/768/EEC (No1223/2009) 亦禁止化妆品含有苯及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学物(DEHP)成份。而甲醇的含量亦限制于5%以下(以乙醇及异丙醇的含量百份比计)。

a. 以乙醇及异丙醇的含量百分比计

为了确保指甲油符合安全标准,不含上述有害成份,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可提供以上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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