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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办理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1日,向办理行政许可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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