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国内注册 > 外资公司注册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外商投资企业如只增加进出口,不从事商品的国内分销,可以直接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扩大相应的经营范围,然后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到上海市外经贸委11楼受理大厅14号和15号窗口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如从事商品的国内分销、进出口,则需要根据商务部《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商务部、总署办公厅关于保税区及保税区物流园区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扩大经营范围手续。


上一篇:中外合资企业出资期限有何规定
下一篇:上海市外资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