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分为:移民签证(已取得绿卡,移民为目的);非移民签证;二大类,为了使大家对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特此介绍一下。
非移民签证的种类:
A-1—使、公使、z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其他外国Z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A-l、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商务考察人员。
B-2—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2—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一未被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z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D-1—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海员或飞行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来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1—学者或学生。
F-2—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2—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3—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
G-1、G-2、G-3、G-4、G-5—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Ib—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临时受训人员。
H-4,H-1,H-2, 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交换访问学者。
J-2,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予女。
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K-l一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t—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l—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俩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入员。
0-3、0-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P-l—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 P-1、 P-2、 P-3—特有入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Q-l—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入员。
Q-2、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R-1—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R-2、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物理的未婚子女。
文章标题: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种类
关键词阅读:美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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