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立。《基本法》同日起实施,为香港各方面的制度提供宪制基础。我和我的同事其中一项任务,就是确保我们是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政制及内地事务这范畴的工作。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负责统筹《基本法》的全面和贯彻落实。我们按照「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发展和维持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和其他内地政府部门具建设性的工作关系。
政制事务局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改称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借以更清晰地显示,我们其中一项的重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协调及推动与内地更密切的联系和合作。本局负责统筹特区政府与中央有关部门的联系,以及推动香港和内地的区域合作项目。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香港驻广东、上海和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的运作亦由我们负责统筹。
此外,我们负责确保香港特区的对外事务是按照《基本法》处理,并符合特区的利益。我们亦支援「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推展与台湾的合作、统筹特区政府与台湾在港机构的联系,以及为在台湾的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提供内部管理支援。
在政制事务方面,我们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和《决定》,推动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的目标。
在选举事宜方面,我们与选举管理委员会紧密合作,使二零一一年区议会选举、二零一一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选举和二零一二年立法会选举,按照有关法例,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情况下举行。
我们亦负责与人权及公开资料有关的事宜。我们会继续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各种推广活动和资助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实施相关范畴的法例。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组织结构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局长 谭志源
谭志源现年五十岁。他于二0一一年九月获委任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二00九年八月出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二00八年六月获委任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谭志源于一九八七年九月加入政务职系,于二00七年晋升首长级乙级政务官,曾在多个决策局及部门服务,包括民政事务局、中央政策组、前政制事务局、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行政长官办公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及政府新闻处。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座12楼
电话:2810-2059
邮箱:cmabenq@cmab.gov.hk
网站:http://www.cma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