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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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