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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业买卖的印花税

  香港经过97金融风暴后,经济在2000年稳步复苏,到现在为止,香港每年的印花税收入继利得税、入息税、物业税之后,较为理想的是印花税的收入。因为凡是房地产售卖楼契、住宅物业买卖协议、不动产、房地产、租约以及香港证券转让书。大至证券、物业转让,小至公司股份转让都会涉及印花税。

  凡涉及在香港的物业转让或者售卖,无论是住宅、厂房、写字楼转让程序都是大同小异。当你签了一份临时买卖合约。当买家和卖家在地产中介那里,双方都会有自己的代表律师,一般是由买物业者负责交印花税。临时买卖合约一般要在14天内要完成正式合约,否则计算印花税的实际就会按临时合约来计。法律规定一般要在一个月内必须缴交厘印费。

  举例说明:假如临时合约是在2006年1月1日签,正式合约是在2006年的1月13日签了,从1月13日开始计算,那么最迟要在2006年2月13日去政府缴交印花税,否则就会被罚款。印花税是根据买卖物业的价值不同相应税率而不同。

  楼宇印花税可以等到物业交易完成后才征收,楼宇交易印花税如下:

楼宇价值 税率
100万元以下税率为 $100
100万至200百万为 1.75%
300万至400百万为 2.25%
400万至600百万为 3.00%
600万元以上为 3.75%


文章标题:香港物业买卖的印花税

关键词阅读:香港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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