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香港审计 > 香港遗产税 > 正文

香港遗产税的税率

  香港的遗产税开征于1915年,具后不到百年间,共对免税点进行了三次调整,免税点逐步于500万港元调高到750万元,但适用的税率一直维系在5%到20%之间。

  1996-1997年度和1997-1998年度的课税率如下表:

1996-1997年度 1997-1998年度 税率
不超过650万元 不超过700万元 0
超过650万元但不超过800万元 超过700万元但不超过850万元 6%
超过800万元但不超过950万元 超过85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 12%
超过950万元 超过1000万元 18%

  现时,香港就遗产税方面实行累进式税制,即由于死者去世后而转至继承人的位于香港的财产(注意:死者海外或境外的遗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均不须计算于死者资产值内),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遗产价值超过港币750万元--税率5%

  遗产价值超过港币900万元--税率10%

  遗产价值超过港币1050万元--税率15%


文章标题:香港遗产税的税率

关键词阅读:香港遗产税

本文地址:http://www.gongsizhuce168.com/xgsj/legacy/767.html

北京港骏版权所有 © 转载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

上一篇:香港遗产税的历史
下一篇:香港遗产税的豁免

    「香港遗产税」相关文章: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