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律专业分为大律师和律师两系,执业范围有清楚的划分。律师的出庭发言权是受到限制的,但大律师在所有准许有法律代表的法院及审裁处均享有不受限制的出庭发言权。在其中一个法律专业分流执业的法律专业人士,不得同时在另一分流执业。...
日期:2016-03-25普通法基本上是由法官订立的法律,主要见诸于香港特区法院及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判决。普通法是灵活并且与时并进的。然而,遵循司法判例的原则往往使法官难以对已确立的法律原则作出修改。如果需要对法律作出重大而非增补性质的修改,则通常须以立法方式才能...
日期:2016-03-25《基本法》第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中、英文在法律语文方面均起着重要作用。...
日期:2016-03-25「法治」是指一些基本法律原则,这些原则规限在香港行使权力的方式。法治一词具有多个不同的涵义和推论,其主要涵义是政府和所有公务人员的权力均来自表述于法例和独立法院的判决中的法律。...
日期:201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