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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禁止皮革产品

挑战:

2010年8月13日,德国消费品法令第18次修订版开始实施。

附件4增加了以下新的附录:

消费品

生产流程

采用皮革生产的,并意图与皮肤长期接触的消费品,尤其是服装、表带、包、背包、椅子、沙发、颈袋和皮革玩具

导致六价铬可以被测试方法检测出来的生产流程

参见附件10第8条附录

附件10增加了第8条附录:

项目

测试方法

六价铬的检测

食品和饲料法测试方法官方汇编acc. § 64 B 82.02-11 (2008-10)中公布的分析方法*

* 这一方法的检测限值等同于德国消费品法令六价铬含量限值3ppm。

世界上生产的皮革80%都采用铬进行鞣革,但通过严格的流程控制,以及加入普遍的添加剂,就可以避免六价铬的高毒性残留。

六价铬具有很强的光敏性和致敏性,可导致临床明显的接触性湿疹,并且六价铬属于致癌物质。如果运输和存储环境不良,皮革产品可能产生六价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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