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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际避税的争议与法律界定

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已成为经济领域中的“世界大战”,也是国际国内税务界和法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目前,各国对有关国际避税的概念、性质以及如何规范等问题的研究观点纷呈。

国际避税的法律特征及定义界定

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说是跨国应纳税人。因为在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符合此管辖权标准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是此税收管辖权的应纳税义务人,而不论其是否负有实际应纳税义务。

2、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纳税款的减少。

3、国际避税的手段:是合法或正当的,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异、漏洞或不足。

4、国际避税的方式: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来进行。

5、国际避税的结果: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
基于以上法律特征,笔者可给国际避税下一个定义: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loophole)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缺陷,通过变更其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跨越税境的流动、非流动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在这个定义中要注意两个词的含义:一是“税境”,其含义是指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它不像国境那样,在地理位置上能够找到一个明显的界线或标志,由于各国执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不同,有时可能会出现税境小于、等于或大于国境的不同情况。二是“流动”,它指纳税人跨越税境从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向另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转移。

国际避税行为的性质界定

目前,我国学者对国际避税的性质存有很大争议,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是:

1、有人认为国际避税是合法行为。其理由是它采用合法的手段,虽然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毕竟没有违反法律,不会导致法律责任。

2、有的人认为国际避税是一种间接违法行为。其理由是国际避税虽然表面没有违反税法和有关国际税收协定,但实际上却是逃避税法上规定的应该课税的行为,减少了相关国家的税收收入,造成税负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应该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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