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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代表处可以从事的经营活动

1、外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2、可以从事与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下列活动:
(1)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
(2)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
3、外资代表处不可以办理进出口权从事自营进出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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