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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的重要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
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至6月30日,目前仍有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尚未办理外汇年检。根据规定,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且在直接投资管理系统内外汇登记状态为“正常”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应参加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请尚未参加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尽快在2010年7月30日前参加外汇年检。
二、如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和申报外汇年检信息,外汇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未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0号),对于应参加外汇年检而未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年检结束后,除外汇局给予相应处罚外,直接投资管理系统将自动暂停企业的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对于连续两年未参加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将注销该企业的外汇登记。
四、请未参加外汇年检的企业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外汇年检:
年检方式一:外商投资企业可书面委托承担其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填报并提交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此种参检方式下,外汇局原则上不再收取外汇年检信息的纸质材料,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上报数据后,请随时通过客户端关注状态。
年检方式二:若外商投资企业采取自行申报年检信息的方式,则应在年检状态为“提交待确认”状态下,于年检结束日(2010年7月30日)前持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年检具体流程及自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见北京外汇管理部网页(http//fj.safe.gov.cn/110000/index.html)《最新动态》栏目《关于办理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的重要通知》。
年检咨询电话:63978922
办公地点: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0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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