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为独立的法定机构,根据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生效的《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第616章)成立,所担当的角色是根据《广播条例》(第562章)、《电讯条例》(第106章)、《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和《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391章)规管香港的广播业和电讯业。
抱负及使命
抱负
我们的抱负是使香港拥有世界级通讯服务,以迎接资讯时代的挑战。
使命
我们致力 –
a. 营造有利通讯业蓬勃发展的环境,以提升香港作为区域通讯枢纽的地位;
b. 鼓励通讯市场的创新与投资;
c. 推动通讯市场内的竞争以及推动通讯市场采纳最佳做法,以令通讯业界和消费者受惠;及
d. 以符合《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条文的方式行事。
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主席 何沛谦
何沛谦先生为香港大律师公会的资深大律师。
现任公职:
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管治委员会委员 (自21.6.2004起)
消费者委员会竞争政策研究小组增选委员 (自7.10.2013起)
香港公平贸易联盟董事会成员 (自26.10.2013起)
香港公平贸易联盟委员 (自1.11.2014起)
曾担任的公职: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纪律研讯主席委员会委员 (1.8.2008- 31.3.2014)
消费者委员会副主席 (7.10.2007 – 6.10.2013)
广播事务管理局主席 (1.12.2008 – 31.3.2012)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上诉复核委员会主席 (5.10.2007 – 18.10.2009)
空气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主席 (1.2.2004 - 27.11.2008)
上诉委员团主席(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 (1.1.2004 - 31.12.2005)
建筑物上诉审裁处主席 (1.12.1997 - 30.11.2008)
电讯(竞争条文)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31.8.2007 - 31.10.2008)
行政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10.8.2005 - 31.10.2008)
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 (1.2003 - 1.2005)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 (1.7.2005 – 30.6.2009)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委员 (1.1.1999 - 31.12.2004)
香港大律师公会义务秘书及财政 (1.2000 - 1.2001)
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联系方式
有关广播事务: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 电话查询:(852) 2961 6333 传真:(852) 2507 2219 电邮地址:webmaster@ofca.gov.hk |
有关电讯及非应邀电子讯息事务: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 电话查询:(852) 2961 6333 传真:(852) 2803 5110 电邮地址:webmaster@ofca.gov.hk |
网站:http://www.coms-auth.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