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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政司及司长简介

  香港财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专责总览财金政策的官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主管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回归前是隶属布政司署的财政司办公厅)。财政司司长的职责主要是与相关决策局局长紧密合作,督导财经、金融、经济、贸易和就业范畴内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财政司司长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主席,与其他委员共同监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财政司组织架构图

  香港财政司的工作

  第一,在公共理财方面,我会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谨守「量入为出」的审慎理财原则,尽力做到收支平衡。与此同时,我亦会以「应使则使」的原则,灵活运用公共资源,回应社会各方面的诉求,作出适当的社会和经济投资,为未来作好准备。

  第二,在经济发展方面,我会促进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融合,同时维持香港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我会协助香港传统支柱产业,发掘新增长点,开拓更多新市场,保持香港的竞争力和就业机会,同时也会支持发展新产业,令经济基础和就业选择更加多元化。

  第三,在土地房屋方面,我会继续统筹和协调相关局署的工作,落实行政长官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的具体策略,扩充土地储备,使市民可以安居乐业,并为各行业提供土地资源,支持不同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

  财政司司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行政长官督导财经、金融、经济、贸易和就业范畴内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此外,财政司司长在金融管理专员的协助下管理外汇基金。财政司司长是行政会议的成员。

  财政司司长亦负责编制政府财政预算案。根据《公共财政条例》,财政司司长负责每年向立法会提交政府的收支预算案。财政司司长每年发表财政预算案演词,概述政府对可持续经济发展的理念和政策,提出财政预算建议,并动议通过《拨款条例草案》,使每年预算案中各项开支建议具有法律效力。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先生, GBM, JP

  曾先生在中学阶段曾就读香港喇沙书院和纽约市的史岱文森高中(Stuyvesant High School)。完成中学后,他在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建筑学,其后又继续进修,并先后获得波士顿州立学院(Boston State College)的双语教育硕士学位和哈佛大学甘乃迪公共行政学院(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的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曾俊华

  曾先生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加入香港政府,之前曾在波士顿公立学校(Boston Public Schools)工作。身为政务职系的成员,他曾在政府的不同岗位服务。回归后,他曾出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海关关长、规划地政局局长,以及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

  曾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八月出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并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主持在香港举行世界贸易组织部长会议。在会议完满结束后,曾先生在二零零六年一月获委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并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出任财政司司长至今。

  曾先生已结婚,并有两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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