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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公证认证

  香港的文件要拿到香港之外(包括中国大陆),都必须要办理香港公证认证手续,否则香港文件将不被认可,那么如何在香港公证认证公司文件?不去香港可以办理吗?

  香港不像国内,在香港没有公证处,香港公证通常指三种:

  (1)在香港本地使用的香港律师公证;

  (2)在大陆使用的中国委托公证;

  (3)到世界各国使用的国际公证。

  因此根据文件适用地区的不同,办理不同类型的公证。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过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

  3.将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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