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证认证 > 香港公司公证 > 正文

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

  随着香港公司在内地使用的越来越多,香港公司参与各种招投标,投融资以及上市等也随之增加,这时都会用到香港法律意见书,同时需要办理香港公证及转递。

  香港法律意见书,即由香港律师对香港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然后对其出具意见书。

  香港公司在中国海外投融资领域发挥合,与之同时,香港律师公证见证,法律意见书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是由香港执业律师对香港公司的真实性,目前状态,财务状况等各种数据收集整理之后,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出的综合评价。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执业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

  在法律意见书中,香港律师根据法律意见书以前发生的事实、当事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及律师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出具流程:

  首先由客户根据自身需要,提出需要出具含有哪些内容的法律意见书,最后有一个模板;

  香港律师初审后,给出初步意见,是否能够出具,需要提供哪些支持文件;

  客户按照律师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如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AR1 ,章程等;

  香港律师审阅相关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草稿;

  客户提出修改意见;

  香港律师修改并出具修改草稿;

  客户确定无误,香港律师出具最终意见书。

  整个流程一般在3周左右。

  香港法律意见书完成之后,要在中国有效使用,接下来就必须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最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这样之后就可以有效在中国使用。


上一篇: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简介
下一篇:香港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

    「香港公司公证」相关文章: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