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看一下BVI公司代表处设立年检延期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1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已经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地,这些地区以其优良的公司特性,例如:董事股东信息隐秘,股份转让快捷方便,没有任何税费,受到国际投资者的青睐,作为最为广泛使用的投融资平台,是跨国公司、VC 、PE、上市融资、返程投资者的使用最多的离岸公司类型。
自2011年3月1日开始对设立代表处有了新的规定和要求设立驻京代表处公证所需文件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应提交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及证件:
1、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需同时提交香港税务机关颁发的有效期以内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3、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4、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5、与该派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代表处年检延期公证:
代表处年检延期需办理外国企业存续证明,公司的主体资格公证认证,银行资信证明公证。
上述文件需经该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进行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港澳地区企业的主体明 应当依法经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台湾地区企业的主体明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由于中国在BVI没有使馆,而BVI之前是英国海外属地,其外交军事仍旧隶属于英国,因此BVI代表处公证需拿到中国驻英使馆办理。
BVI代表处公证认证时间一般在15个工作日左右,包含公证人公证时间,英国外交部认证和中国使馆认证时间,以及国际快递时间。如果需要加急办理,我们可以提供BVI加急认证服务,加急办理的时间为6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