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实行低税制,税种简单,主要税项为:所得补充税、营业税、职业税、房屋税、消费税、机动车辆税、旅游税和印花税等。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澳门各税种。
所得补充税:
属累进税,税率由3%至12%;可课税收益在澳门币30万元以上者,税率为12%。收益在澳门币32,000元以下者可获豁免。
营业税:
拟经营任何工商业活动均须办理营业税税务登记及缴纳营业税。税率按经营业务而定,一般行业税款是由澳门币150至1,500元不等,而银行业的税款则由$20,000至$80,000元不等。营业税金额一般为澳门币300元。
职业税:
职业税属累进税,税率为7-12%,个人免税限额为澳门币95,000元。
房屋业:
对澳门楼宇的收益每年征收房屋税。按租金的不同而厘定,税率分别为10% 或16%。
印花税:
在澳门大多数商业交易需缴付印花税,包括依照各项法例需缴交的税款(除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外)。另外从事银行活动、保险、广告宣传等活动的收入及财产的移转,亦需缴付印花税。在澳门特区,凡以有偿方式移转不动产 (如:商住楼宇、写字楼及车位等) 需缴印花税。
机动车辆税:
将进口新机动车辆移转予消费者或拨作自用或供进口者自用等均须缴纳机动车辆税,其计算基础为税务价格,税率则由10%至55%不等。
消费税:
第8/2008号法律修改12月13日第4/99/M号法令《消费税规章》,剔除附表中的第I组和第IV组所列的产品及表内第III组需缴交消费税的产品只征收特定税。第7/2009 号法律修改《消费税规章》第二条所指之表内的第III组。
文章标题:澳门税务简介
关键词阅读:澳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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