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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的法定程序规定

  公司重组的法定程序介绍。

  公司重组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公司重组是仅限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合并、公司收购与公司分立(分割);广义的公司重组泛指公司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之间依据私法自治原则,为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而实施的各种商事行为。

  公司重组的法定程序如下:

  1、申请公司重组:一般可由债务企业向法院主动提出,同样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2、如果有债权人提出,应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召开债权人会议;

  3、由债权人会议制定出重组计划,重组计划通常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1)债务人对公司财产的保留;

  (2)财产向其他主体的转移;

  (3)债务人与其他主体的合并;

  (4)财产的出售或分配;

  (5)发行有价证券以取得现金或更换现有证券。

  公司重组的类型

  一、以重组的客体为准,公司重组分为公司部分财产重组、公司人格重组、公司股权重组、公司控制权和公司经营方式重组;

  二、以重组的公司数量为准,公司重组分为公司之间的重组与公司自身的重组;

  三、以公司重组的主体为准,公司重组可分为内资重组与外资重组;

  四、以重组的效果为准,公司重组可以分为以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为目的的增重型公司重组以及以收缩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为目的的瘦身型公司重组;

  五、以参与重组公司的竞争力为准,公司重组可以分为扩张型重组和康复型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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