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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企业改制的特点

  我国集体企业,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它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只局限于一个集体的经济内部,而不能扩展到全社会,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同全民所有制经济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与全民企业或国有企业相比照,集体企业有下列特点:

  ——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

  ——个集体企业的全体成员应是这一个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应属于他们。

  ——集体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分配方案。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用来增加集体企业成员的福利和满足他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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