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阶段及其特点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主要经过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80_2000年
经历了放权让利、以承包为主要方式的两权分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过程,始终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着力解决了企业经营方式市场化的问题,属于更名式改制,只大体解决了一些浅层次的矛盾。
第二阶段:2000年以后
国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体制市场化的问题,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主体的独立地位得到确定,使国企改制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主要表现在:
1、企业分类依据发生变化_企业形态法律化;(企业组织形式)
2、明确了企业改制的方向_产权制度的改革;(独立法人资格)
3、明确了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_职工身份置换和经济补偿;(契约关系)
4、明确了改制成本的支付_预留改制费用;(民法等价有偿和公平原则)
5、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去的下岗分流)
6、国资委成立_确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从国营企业到国有企业直至国有资产(称谓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