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改制重组 > 国企改制 > 正文

国企改制中的法律缺位问题

产权制度改革是经济改革绕不过的坎。但是,产权制度改革不能孤军深入,解决国企股权分置如果有盲目性,很可能带来诸如腐败、贫富分化加速等社会问题

眼下,中国经济界热点之一,是聚焦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就是郎咸平,他认为国企改制理应调动起广大投资者的热情,而现在的结果却是少数人的“狂欢”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郎咸平引出的争论,虽然才两三个月,却早已在情绪化轨道上滑了很远。有些交锋甚至偏离了论题本身,以致使不明就里的人觉得是不同利益阵营间的“口水仗”,而非学术争论。

郎咸平关于国企改制有关问题的一些观点,并不是新近才提出来的。他认为,目前国企改制,是“在法律缺位下的合法改制”,缺乏公正性;作为国有资产真正所有者的人民大众并没有参与权,缺乏透明性。这,其实就是他对国有企业产权改制过程中出现的MBO(管理层收购)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批评的延续。这一批评,好几年前就出现过了。去年初,一些地方搞“国退民进”指标化,舆论就已深入探讨过其中法律缺位与程序不透明的问题。


上一篇:企业改制打开中国企业再造之门四
下一篇: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 Copyright ©2005-2015 「北京港骏」版权所有 | 手机站
  • 京ICP备11003271号-2 | 北京港骏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