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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一、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1992年,法国将本国23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单行法规整理汇编成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这是世界知识产权领域的第一个专门法典。法典和与之相关的法令、政令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和措施做出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该法典总计1400多页,分三部分,涉及文学和艺术产权、工业产权及海外领地和马约特岛条款。其中文学和艺术产权部分包括着作权、着作权相关权利以及与着作权、着作权相关权利和基础数据生产者权利相关的普通条款。工业产权部分包括行业和管理组织、外观设计、对发明和技术知识的保护、制造商标、商业商标或服务商标及其他特别标记等内容。第三部分包括法属波利尼西亚、法属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南极和南半球法属土地、新喀里多尼亚岛和马约特岛条款。

  法典规定,专利保护期是20年,商标保护期是10年(可更新保护权),图纸及模型保护期是5年。

  二、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除《知识产权法典》外,《刑法典》、《消费法典》和《海关法典》亦明确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处罚。处罚类别分为刑事处罚、民事处罚和海关处罚3种。

  【刑事处罚】最多达30万欧元的罚款和3年监禁。若是集团犯罪,可处以5年监禁和50万欧元罚款。如果再次犯罪或属重大犯罪,该刑罚可加倍。此外,还将关闭造假者的制假场所,剥夺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民事处罚】产权者有权提请损害赔偿。

  【海关处罚】海关有权扣押(或实施为期10天的扣留期,期间产权者可以对此做出反应)、没收假货及其运输工具,并实施相当于真货价值1至2倍的罚款。

  法国管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稽查机构是法国经济工业部下属的竞争、消费和反舞弊总司以及海关、警察、宪兵等。


文章标题:法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关键词阅读: 知识产权 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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