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外贸知识 > 中国海关 > 正文

深圳海关

深圳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领导,并受广东分署的监督指导,总部位于深圳市,其业务管辖区域包括深圳市及惠州市。

深圳海关前身为“九龙关”,1887年4月在成立。1949 年 10 月,人民政府接管了九龙关并将其总部机构由香港撤回深圳。1950 年1月,根据海关总署的决定,“九龙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保留“九龙”这个关名,其意义在于显示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本着“一国两制”的原则,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九龙海关”更名为“深圳海关”,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的新关名。

  深圳海关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领导,并受广东分署的监督指导,总部位于深圳市,其关区包括深圳市及惠州市。目前全关共有干部员工5600余人,设有45个处级以上机构,其中内设机构19个,隶属机构17个,派驻机构5个,其他机构4个。海、陆、空监管业务齐全。是全国人数最多的海关。

深圳海关的职能是:依法对经深圳口岸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邮递物品等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它法定由海关征收的税费;查缉走私;开展贸易统计并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目前,深圳海关旅检业务占全国55%,加工贸易监管占全国1/5,快件监管业务占全国1/3,税收征管约占全国9%,运输工具监管约占全国70%。

  深圳口岸是全国最繁忙的口岸之一,深圳海关也是全国任务最繁重的海关之一,深圳海关以自身特有的位置,在新中国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深圳海关主动适应经济特区发展需要,深化业务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自身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简化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和内销业务审批手续

(1)简化外发加工审批手续,实现提前审批、事后报备

  外发加工是生产企业降低成本的有效而普遍的做法,在当前形势下尤为突出,但以前审批条件较为严格、手续较为繁琐。为此,深圳海关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规范了审批标准。实施“提前申报、一次审批、分批报备”的办法,企业可在向海关备案时提前申报合同涉及的所有外发加工业务,经海关审核同意后,企业可通过填写纸质登记表或者通过外发加工管理系统在事后规定时间内报备外发加工实际收发货情况。企业可以开展部分工序或全部工序外发加工,对企业申请在关区范围内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的,只要资料真实、齐全、有效,一律同意办理;对企业在关区外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的,区别类别收取风险担保。

  (2) 简化内销作业程序,实现先销后税、集中申报

  扩大内需是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当企业因国际市场萎缩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外销合同时,深圳海关大幅简化加工贸易成品、半成品以及边角余料的内销手续,主动帮助企业开拓中国市场。海关减少内销申请单证、加快内销审批速度,一律实现计算机自动审单;边角料内销不再需多个环节审批,做到了“一个窗口、一次受理、限时办结”。对符合条件的高信用企业,海关还实行了“先销后税、集中申报”模式,企业可以先内销,事后再集中办理申报和缴税手续。海关还及时调研、掌握和更新内销商品的最新价格资料,努力避免国际市场价格波动而海关估价资料滞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上一篇:广州海关
下一篇:香港海关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