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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总商会加签程序

一、源产地证的概念及分类:

源产地证(CO):是出口文件用以证明出口货物的产地来源。该证书一般用作清关,计算关税及履行银行(LC)之用.

它分为:

1) 源产地证 --- 转口证(CR)

2) 源产地证 --- 不过境/转载证 ( CT )

3) 源产地证 ---- 制造 ( CHKO )

4) 源产地证 --- 零关税 ( )

5) 源产地证 --- 香港加工 ( CP )

二、 各类源产地证的申请程序:

A) 源产地证 --- 转口证 ( CR )

1) 源产地证 --- 转口(CR):是一份用来证明出口货物的产地来源文件。

此证适用于货物由中国或其它国家运往香港, 再由香港转口运往外地.

2)申请源产地证---转口,需要客户提供以下文件影印件:

2-1)有关货物原产国签发的来源证;

2-2)货物原产地发的出口发票及运输文件,如:

2-2-1)入口提单、空运提单;或

2-2-2)出口国登出的,出口清关单;

2-2-3)香港进口载货清单

2-3)申请源产地证的具体声明事项。(声明事项详见:香港源产地证明书/加工证书编码表)

B) 源产地证 --- 不过境/转载 ( CT )

1)源产地证 --- 不过境/转载 (CT):是一份用来证明出口货物的产地来源文件。

此证适用于货物由中国或其它国家直接运往入口国, 货物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的转运站转换运

输工具。

2)申请源产地证---不过境/转载,需要客户提供以下文件影印件:

2-1)货物原产地发出的出口发票; 及;

2-2)货物原产发生的运输文件,如:

2-2-1)出口船或空运提单;或

2-2-2)出口国发出的出口许可证,出口清关单

2-3)申请源产地证的具体声明事项。(声明事项详见:香港源产地证明书/加工证书编码表)

C) 源产地证 --- 香港制造( CHKO )

1)源产地证 --- 香港制造 (CHKO):此证适用于香港制造或出产的货物, 由香港出口往世界各地. 该产地证的签发需符合工业贸易署所指定的在港出产工序。

2)申请条件:

2-1)出口商须持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及;

2-2)制造商须在香港工业贸易署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工厂登记以作申请源产地之用

3)申请源产地证的具体声明事项。(声明事项详见:香港源产地证明书/加工证书编码表)

D) 源产地证 --- 零关税 ( CEPA )

1)源产地证 ---零关税 ( CEPA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由2006年1月1日起,香港生产商提出申请及符合双方确定的〈零关税〉原产标准下,对原产香港的进口实施零关税优惠

2)申请条件:

2-1)出口商须持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及;

2-2)制造商须在香港工业贸易署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工厂登记以作申请源产地之用(CEPA)

3)申请源产地证的具体声明事项。(声明事项详见:香港源产地证明书/加工证书编码表)

E) 源产地证 --- 香港加工 ( CP )

1)源产地证 ---香港加工( CP ):

源产地证 ---香港加工:适用于香港加工的货物, 由香港出口往世界各地. 该产地证的签发需符合该货物有否在香港进行加工。(例如稀释, 装瓶或简单的装拼。)

2)申请条件:

2-1)出口商须持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及;

2-2)制造商须在香港工业贸易署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工厂登记以作申请源产地之用(Processing)

3)申请源产地证的具体声明事项。(声明事项详见:香港源产地证明书/加工证书编码表)

三、文件加签服务

如中东等国家或地区,对进口的货物,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装箱单、报价单、提货单等等文件需要有该国驻当地(供应商)领事馆认证;香港领事规定:a)领事认证文件必须先取得的加签;b) 如申请属中国签发的文件,该文件应先取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CCPIT ) 加签或交由代为申请并递交[出口商声明]书

为协助进出口商办理货物清关,符合银行和各国领事的要求, 深蓝提供贸易文件加签服务,包括装箱单, 报价单, 提单, 化验报告, 健康证明等.

1)对于每份香港文件,均需要印有申请的机构名称、地址并盖章及签名;

2)如是非香港文件,改加签的文件应由香港公司代为申请,并付上出口商声明书;

3)源产地证的附属文件:

3-1)香港价目表,估价发票,报价单

3-2)其他文件

3-3)出口发票须申请人提供:合约、信用证、供应商发票等证明文件

香港商会文件加签:出口商声明书加签

四、临时入口免税特许证

香港商会INVOICE文件加签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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