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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而且是独立的付款责任.是一种银行信用。

  2.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 ,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服务和/或其他行为。银行只负责单证、单单之间的表面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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