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

010-6580408613520267395

离岸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见问答 > 香港公司常见问答 > 正文

香港公司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文章标题:香港公司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关键词阅读:香港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gongsizhuce168.com/cjwd/hkfaqs/16476.html

北京港骏版权所有 © 转载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

上一篇:香港公司对内地公司投资属于外资吗?
下一篇:香港离岸公司注册后怎么在内地经营?

    「香港公司」相关文章:

  • 香港: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8楼805室
  • 电话:(00852) 23880707
  • 传真:(00852)23327070
  •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907A室
  • 电话:(010) 65804086
  • 传真:(010) 65804141
经营性网站备案中心 朝阳网络警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60安全网站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