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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把BVI公司优先认购权纳入其章程大纲和细则?

  答: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公司可以修订其章程大纲和细则以纳入优先认购权。有关条文订明,在发行具有投票权或分配权(或两者)的股份(其地位等同于或优先于公司的已发行股份)之前,董事应向现有股东提呈发售有关股份,使得如果发售获该等股东接纳,该等股东的现有投票权或分配权(或两者)将获维持。


文章标题:可否把BVI公司优先认购权纳入其章程大纲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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