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公司需选派董事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公司董事负责公司满足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公司董事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公共有限公司必须至少有三名董事,私人有限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董事。
公共有限公司至少要有两名董事是澳大利亚居民,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要有一名董事通常在澳大利亚居住。
公司秘书主要负责公司及董事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根据公司法,私人有限公司不需配备公司秘书,公共有限公司至少有一名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必须通常在澳大利亚居住。
每个在澳经商或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公司也必须指派一名“公共事务官员”(publicofficer)。公共事务官员必须是澳大利亚居民。公共事务官员会根据澳大利亚所得税法规,全权负责并确保公司履行所有义务。
成为符合条件的“澳大利亚居民”,或满足一个人“通常在澳大利亚居住”的要求,并不需要此人是澳大利亚公民。判定此人是否是澳大利亚居民、或通常在澳居住是一个事实问题,必须考虑并满足一系列条件。
文章标题:澳大利亚公司董事和秘书有什么要求?
关键词阅读: 澳大利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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